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泗洪骑这类车的注意!5月10日起全市整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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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4-20 09:38:2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电动三四轮车,因其驾驶门槛低、经济实惠等特点,受到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特别是中老人的青睐,成为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,但由于车辆安全性能差,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,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时肆意闯红灯、拐弯掉头、超员等违法,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日益严峻。一幕幕车毁人亡、妻离子散的悲剧,亟需引起我们对电动三四轮车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,整治行动迫在眉睫。

 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

  “五禁”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
  
  为切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决定自2020年5月10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“五禁”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1. 全面禁止全市商家店铺、网点、改(拼)装站点销售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(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)、电动四轮车(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供乘用行驶的电动汽车)。

  2. 全面禁止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进入市县城区,主要包括:市区主城区东至三台山大道、沿老宿沭路至张家港大道-南至高铁轨道-西至天柱山路、沿宿黄线、经通湖大道至环湖大道-北至月晓路的合围区域;洋河新区东至金樽路、南至南大街、西至洋河大道、北至白洋河大道的合围区域;沭阳县东至永康路-迎宾大道-台州路、南至临安路、西至柴沂路-南京路-天津路-站前路-沈阳路、北至大连路的合围区域;泗阳县东至洪泽湖大道、南至运河大道、西至西康路、北至泗水大道的合围区域;泗洪县东、南至343国道,西至开发大道-通达路-山河西路-宿迁大道、北至双沟路的合围区域。

  3. 全面禁止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沿205国道、235国道、343国道、245省道、250省道、324省道、325省道、326省道、330省道、344省道、347省道通行;

  4. 全面禁止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“一车多人”(包括驾驶员在内不能超过2人);

  5. 全面禁止电动三四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。

  对违反“五禁”规定的商家店铺、网点、改(拼)装站点以及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车主,由公安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督等执法部门,依法予以查处。

  宿迁市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

 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2020年3月27日

  交警在此提醒:

  广大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,除了要遵守以上“五禁”规定,日常出行中还必须牢记以下注意事项。

  (来源:宿迁交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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